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二次招标)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工程 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鼎发改审批
[2013]123 号文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集 ,招标人为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 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840㎡ ; 建筑工程预算造价 1750368.00 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 咨询单位: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6.2 . 设计单位: 福鼎市建筑设计院 ;
2.6.3 . 代建单位: 无 ;
2.6.4 .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分主、增项差别)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房屋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8月28 日至2013年9月3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 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 到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 每份售价300元 ,招标图纸每套售价600元(自愿购买,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时0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投标人须将该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貮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9月11日 09 时00分 , 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等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并予以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 B 证)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不进入资格审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 ;
地址:福鼎市嵛山中心小学内;
联系人: 王 先生 手机: 137 0602 2968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鼎市万辉嘉园3栋1梯1401室
联系人: 邱女士 电 话: 18059378959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银行帐号:9060 3100 6001 0000 0131 11
联 系 人: 林 先生、蔡先生、夏女士
联系电话:0593-7825898
地 址:福鼎市建设局大楼四层交易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