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地税局职工食堂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博州地税局职工食堂项目已由博州发改委【
2013】14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博州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州地税局职工食堂项目
2.2 建设地址:博乐市地税局院内
2.3 总建筑规模:1355.2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占451.76平方米
2.4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层数:地上二层﹑地下一层
2.5 工程投资: 324.40万元
2.6 计划工期:61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20日
2.7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2.7.1 本次 建筑施工 招标的范围如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设定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4日19 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xjztb.net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博尔塔拉报、新疆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州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十七号小区 地 址:博乐市锦绣一区32#高层东单元502室
邮 编:833400 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马明琼 联 系 人:李菊萍
电 话:13899449946 电 话:13679961234 18997763542
传 真: 传 真:0909-226196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