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永新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
二期联合厂房(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招标项目编号: JLHF[2013]-9-7CHYX//
1.招标条件
长春永新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 二期联合厂房( 4)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文印审批字【 2013 】 008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永新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永新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 二期联合厂房(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2.1.1建设规模: 总面积 14252.5 平方米
2.1.2招标范围: 钢结构、水暖、电气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 : 长春 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
2.3 招标控制价 : 1635万元
2. 4 计划开工日期 : 2013年10月22日---2014年9月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三级 及以上的资质 ,近3年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 应具有 三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
3. 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长春市政务大厅办理《入长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13 年 9 月 27 日至 201 3 年 10 月 8 日(周六、周日、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
4. 2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1.8万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 13 年 10 月 18 日 9 : 3 0时 ,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永新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总 电话: 1384498019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 A座80 6 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885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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