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1.招标条件
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 2009】234号/郴发改批【2013】69号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 国有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本招标项目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监理,招标人为 宜章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由宜章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宜招标核【2013】86号 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宜章县玉溪镇宜章大道东侧
2.3 建设规模:13574.38平方米,总投资约2100万元
2.4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监理服务期: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
2.6 监理内容:对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结算。
2.7 招标范围:对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的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工程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必须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管理科办理“外地监理企业入郴登记备案”,《外地入郴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请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网址 http://www.czcin.com )。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提供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督管理能力。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4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
3.5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注明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
4.1 采用湘建建(2013)20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招标项目监理费合理定价为:监理费率2.15%(实际工程造价以财政评审工程总价为准)。
4.2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下列资格证明原件报名: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是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总监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地入郴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仅郴州市外企业提供)、《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2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6.4报名地点:宜章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宜章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5-3730052 。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章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七楼)。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报名前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章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章县环城西路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
联 系 人:宋福波 联 系人:胡莞羚13975566118
电 话:15869845566 电 话:0735-215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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