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招标编号:CQYX131013
一、招标条件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由藏国税函【 2012】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项目公开招标,选定监理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职工周转房新建项目施工监理
2、标段划分及监理范围:一个标段,监理范围为本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
2、建设地点:拉萨市;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4、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5、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360日历天,不含冬季停工);
6、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并保证审计工作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3日,每日9:30至12:00、15: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
4.2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监理人员资质证书(相应专业)、本工程备案证书(藏建市管函〔2010〕119号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相关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及《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联系人:米玛次仁
电 话:0891—6831335
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2-2-101
联系人: 李 女士
电 话:13908905202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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