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于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经 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水利建设基金和招标人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 ——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于桥水电站位于于桥水库放水洞出口处,供水的同时兼顾发电,1986年6月于桥水电站开工建设,1988年11月19日竣工并网发电,由压力引水洞、压力引水道、调压池、钢筋混凝土压力管道、电站厂房等十部分组成。电站厂房为半地下式,安装有四台轴伸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总流量为65.2m 3 /s,总装机容量5000kW。
机电设备至今已运行近25年。受维修经费不足等影响,水轮机长期处于低效率区运行,气蚀严重、振动较大,运行工况恶化,发电效率降低,严重影响了发电收益。发电机定、转子线圈绝缘老化,安全可靠性较差。开关站变压器及高压电气设备老化,均属于淘汰产品,严重影响了电站安全运行。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对于桥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时十分必要的。工程建设主要将电站的1#、3#机组单机容量由原来的1250kw增至1650kw,维持2#、4#机组单机容量不变,改造后电站总装机容量由原来的5000kw增至5800kw。
本次招标范围为于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于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YQSDZZXKRGZJL/HT-2013-01,主要内容包括对于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水轮发电机组、电气设备和金属结构更新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2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财务和履约状况良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需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1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0月31日~2013年11月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3年11月7日9时30分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天津市蓟县东五环南路13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10时。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县东五环南路13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 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8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24538762 、 23333697 、 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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