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大道快速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3-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大道快速路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机场大道快速路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4计划工期: 2013年12月6日 至 2014年10月31日 ;
2.5项目投资:机场大道快速路市政部分约39000万元,铁路部分约17580万元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元人民币或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0-2012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3年(2010-2012年)内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应配备一名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项目副经理,其他相关专业配备齐全,具体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部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铁路部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职业资格,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3年(2010-2012年)内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其他相关专业配备齐全,具体见招标文件。
3.4外省投标企业需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3 年11月12日 至2013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投标人入吉备案证明、联合体企业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大厅3楼入场交易登记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要求保持完好)时退还(不计利息,且未中标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邮编:130031
联 系 人:于占全 联系电话:0431-8467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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