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华夏先锋  |  企业动态  |  对话专题  |  总裁智慧  |  综合会讯  |  魅力风采  |  行业资讯  |  产经论坛
总编寄语  |  专家之声  |  供求天地  |  商界俊杰  |  地方在线  |  成果展示  |  心灵感悟  |  标规实施  |  联系我们
 地方在线
北京市楼栋热量表达标细则
发表日期:2013/1/28
 
北京市楼栋热量表达标细则
 
来源: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供热办
 
 
1. 达到2级表精度要求。
2. 每一只热量表应有唯一的ID,内容包含品牌信息和编号。
3. 热量表应按日存储数据,内容至少应包括日期和时间、热量、流量、供回水温度、温差、累积流量,故障信息的代码、故障出现的时间和故障解除的时间,是否存在人为的参数修改,数据存储的位数不应小于计算器上显示的位数。存储采暖季数据的起止时间应为当年10月15日至下一年4月30日。电源停止供电时,热量表必须能保存断电前的存储数据,恢复供电后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计量功能。
4.热量表应能够通过485或M-bus通讯系统远传数据,在读表间隔大于10s时,可通过网络读取当前数据;存储数据可以用仪器和软件在热量表表体读取,现场读取整个采暖季数据的时间不宜超过15min。
5. 热量表在联网的条件下可以通过网络同步校对时间。
6.热量表积分仪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流量计不低于IP65。
7. 应有内置电池,有外接电源接口的,电压不应超过24V。
8.应通过法定首次检定,具有检定合格标志及北京市质监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
上一篇:吉林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 搭建三方合作    下一篇:哈尔滨节能改造旧房成效显著
 综合会讯 MORE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部长王蒙徽全面总结了五年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成就 [详细]
 •  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广东召开
 •  胡春华在江苏调研并召开商务工作座谈会
 •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  百强县将组团亮相首届中国特色小镇博览会
 •  中欧政府采购对话在京举行
 •  科技部火炬中心召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会
 •  市场化破产高峰论坛在深圳召开
 行业资讯 MORE
李干杰带队调研督导京津冀
李干杰部长、翟青副部长、赵英民副部长,分别带队赴天津、保定、廊坊、邢台、邯郸、德[详细]
 •  北京城市副中心启动20余个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入倒计时100天
 •  雄安新区面向全球征集启动区城市设计方案
 •  7月1日起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金享个税优惠
 •  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在贵阳开幕
 •  中国供热展5月22日在北京开展
 •  上海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
 •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在京成立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网信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改委
人社部
住建部
国家能源局
工信部
审计署
中国雄安
民政部
应急管理部
国资委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新城  邮编:100016   
  
                                                      总编邮箱:hxgn2012@126.com  
 
QQ:2209337939 1967965320 2509371342
 
版权所有   供暖宣传网   京ICP备120429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