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调整供热计量收费价格 热价比例下降至30%
来源:人民网
近日,邢台市物价局对邢台市集中供热计量收费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基本热价比例下降至30%。
目前,邢台市集中供热正逐步推行计量供热收费,对居民、非居民用热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此次价格调整将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比例由之前的各占50%,分别调整为30%、70%。
此次调价,居民用热价格按18.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基本热价从每平方米9元下降至5.40元,计量热价从每千瓦时0.11元上涨至0.154元;非居民用热价格按3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基本热价从每平方米15元下降至9.00元,计量热价从每千瓦时0.175元上涨至0.245元。
另外,在试行按用热量收费期间,用户需先按面积计费热价全额缴纳年度取暖费,即:居民用热价格18.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用热价格3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待采暖期结束后,再按试行热计量收费标准核定热费,差额部分,多退少补。
邢台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价,总体价格没变,只是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的比例进行了调整,目的是为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减轻居民采暖负担,促进用户节能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