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立节能减排责任机制
来源:新疆日报
“2012
年,新疆万家企业节能、建筑节能两大重点领域实现节能186万吨标准煤。如果用于发电,生产的电量可供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使用4年多。”6月8日,说起新疆节能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用直观的数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按照“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新疆在节能减排方面建立责任机制,完善制度体系。2012年新疆制定并实施了《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区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重点》等10余项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科学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分地州、分行业、分企业下达节能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万家企业节能管理,审核提出了278家万家企业名单(不含兵团),科学分解了267.2万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任务;共争取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及财政奖励项目资金11.39亿元,比上年多2.35亿元,支持了全区190多个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垃圾污水处理等重点项目建设。
在重点领域,新疆采取多种举措推动节能工作。工业领域加强石油、化工、有色、钢铁、电力等十大高耗能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建筑领域强化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开工建设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380万平方米,竣工2367万平方米,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交通领域加强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公共机构领域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实施自治区部分区级机关及部分地(州、市)机关办公楼热计量改造约20万平方米,完成节能灯改造22万支;农业和农村领域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新增3万户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推广省柴节煤灶4000户、太阳能灶3517户。
新疆还以发展
循环经济为抓手,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批复实施了自治区第三批
21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从资源消耗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从全疆节能形势看,新疆2012年万元GDP能耗增幅低于上年水平,增长幅度呈下降趋势,但节能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自治区发改委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表示,今年我们要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为契机,倡导节能低碳,树立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同时,要围绕目标责任落实、重点领域节能、节能重点工程、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等几个方面,从全局谋划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到位,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