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装配式建筑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1月4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7年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为核心,推进产能、机制建设,装配式建筑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装配式建筑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川市发布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加快建筑装配产业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韩城市发布了《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发展目标,划定了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项目。
装配式建筑规模进一步提高。据了解,2017年全省装配式建筑新建项目124.37万平方米。重点推进地区中,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分别组织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35.36万平方米、2.97万平方米、4.32万平方米、60.91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地区中,渭南市、铜川市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分别组织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7.74万平方米、1.97万平方米、5.9万平方米、5.2万平方米。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目前我省仍存在装配式建筑区域发展不平衡、发展筹划不足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细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紧盯“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等发展目标,加快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规模;要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和服务,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安全性、耐久性和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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