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心灵
人的
心灵是圣洁的,世界上所有美好、崇高、伟大、神圣都是由心灵创造的。因其圣洁,所以也最容易被玷污
——“皎皎者易污”。物质、美色、权位的腐臭都会使心灵蒙尘沾垢。
人的心灵是坚强的,它装得下蓝天,装得下大海,能战胜人类所能遇到的一切艰难险阻。因其坚强,所以也最容易被刺伤。一句话,一件事,一个脸色,一下动作,都可能使心灵流泪甚或流血。
古人把彻底悔改喻为“洗心革面”,“洗心”是要清除内心的邪恶,“革面”是要改变旧日的面貌。“革面”是治标之策,“洗心”乃治本之举,因此,“洗心”比“革面”更为重要。我们不是负罪之人,“革面”虽不必,但活在世界上改造思想却是经常性任务,因而常常“洗心”还是必须的。这是因为,人生无时不在社会利益与矛盾之中,心灵无时不临丑恶玷污与伤害之患,只有对心灵进行必要的洗涤与保养,去除污垢,抚平创伤,才能使心灵永远保持健康和活力。
洗涤心灵,要常备“四盆水”:
知识之水以“明”心。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不断认识世界的历史,人的一生也是不断探求真理的一生。而真理的获得极少部分是自己亲身实践的结果,绝大多数来自于人类积累的知识。所以,要使自己的心灵更接近真理,就必须不断地用知识充实自己。知识可以使胸怀博大,可以使思想饱满,也可以使心灵更清澈明亮。
道德之水以“正”心。如果把心灵比作奔驰的骏马,那么,道德就是牵引马匹的缰绳,没有了缰绳的骏马会变成狂奔无羁的野马,没有道德约束的心灵也会变得污秽不堪。如果我们能够经常用道德之水洗涤心灵,就可以使我们分清是非,懂得廉耻,知道仁爱,秉持诚信,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磊落心正之人。
法律之水以“护”心。法律对于个人,有两个作用,一个是作为行为规范,约束自己不违法不犯罪;另一个就是作为维权武器,使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后一个方面不必说,就前一个作用来看,一个人严格按法律做事,便是对自己身心最好的保护。试想,当一个人因作奸犯科关进铁窗,不仅行动自由受到限制,他的心灵将时时受到良心与道德的鞭笞,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灾难,只是造成这种灾难的原因在于他们自己。所以,守法既是护身,更是护心。
情感之水以“润”心。列宁说过:“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一颗追求真理的健全的心,必然是情感丰富的心,也必然是被情感所簇拥与环抱的心。所以,我们要常从亲情、友情、爱情和怜悯之情的角度去思考自己应该如何做人,怎样处事,从而确立自己应该有的行为规范。正确的感情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更丰富、更友善、更开放,更利于与外界建立顺畅的沟通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