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中心2017年工作要点“出炉”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以推广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新模式为契机,以“执行标准化、服务专业化、流程电子化、管理精细化”为目标,不断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2017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认真执行集采目录、加快电子流程建设等六方面工作列入其中。
《工作要点》明确,2017年,国采中心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化巡视、审计、财政检查整改成果,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系列最新政策法规的落实,全面落实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在落实政策功能方面寻求突破点,力争取得更大成效。一是做好“放管服”改革服务清单编制工作,研究落实鼓励采购国货、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政策方案。二是专项研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政府采购融合发展、国采中心“十三五”规划、公共服务项目采购等与采购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加强研究的前瞻性,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促进社会节能发展和环境保护。四是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积极推动正版软件采购工作。五是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采购活动中严格落实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政策,同时研究反馈供应商失信行为工作机制,发挥中央集采机构的示范作用。
在着力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方面,《工作要点》提出,国采中心制度体系建设要坚持“承上启下”的原则,一方面将国家层面近两年密集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法规在中心层面落地,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涉及技术层面标准体系建设,通过标准的积累、提炼、梳理,提升中心的整体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强调制度的整体性和层次性,不断强化政策执行力。对照财政部最新出台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办法》等,修订采购中心的相关制度。完善范本库建设,以电子化范本模板库为依托,强化范本执行效力,在统一采购中心通用类范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项范本品目种类以及不同采购方式的标准化文本。并完善《采购中心业务指南》编印的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好新一期集采目录,《工作要点》强调应本着“抓大放小、优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契合“严格规范、便捷高效”双重目标,体现出国采中心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中的作风转变。一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实施方案,重点针对信息类产品等备受采购人关注以及新增品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二是完善协议供货和批量采购组织方式。全面推广批量中标产品物流查询系统,逐步升级为批量采购履约监管系统;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更新2017年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参考标准;继续扩大协议供货与批量集中采购结果挂钩的范围,引入价格和数量浮动机制,丰富产品型号。三是规范网上竞价与电子卖场组织方式。做好网上竞价相关审核服务工作,切实降低废标率、质疑率、投诉率;依据新一期集采目录调整电子卖场销售品目,加强对电子卖场履约结果的数据检查和分析。四是创新定点采购执行方式。完成所有集采目录内品目的定点采购招标工作,与新一期集采目录的周期保持良好衔接,提高采购效率、延长服务周期、降低入围门槛、缩减审批流程,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五是推进工程项目组织方式试点。深入分析不同操作模式的优势与不足,试点涉外工程、文物修缮等项目竞争性磋商,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的操作模式。六是继续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七是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完善评审工作流程。
紧密围绕电子化采购新模式的推进,《工作要点》提出加快电子流程建设,梳理完善中心现行电子平台和业务流程,充分发挥基础数据库的业务保障作用。一是继续完善电子化招投标辅助系统。及时解决发现的系统问题,确保招投标业务正常运行;开发范本库管理系统、招标异常处理模块、处理项目质疑、远程开标和远程评标功能;优化、完善项目处理流程和用户界面;开发实现招投标项目信息统计和分析功能;加大现有招投标机制和电子化招投标辅助系统的衔接工作,今年单独委托项目全部实现电子招投标。二是继续开展供应商库和采购人库的“两库”清理工作。三是做好系统安全管理和运维工作,开发系统新功能,为中心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此外,在强化采购中心内外综合监管、做好培训工作与内部管理方面,加强供应商履约监管、完善向财政部门反馈违规专家的工作机制、细化培训类型提高培训的有效性等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也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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