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倍斯清洁生产工作通过审核验收
文/清泉
2016年10月12日,玉环县经信局、环保局联合台州环科院及相关咨询机构共同选派成立了12人审评领导小组,对浙江宏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工作进行了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是可持续发展最有意义的行动,是工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2人审评领导小组深入宏倍斯生产一线,重点考察了生产制造工艺流程和废水、废气、废渣处理系统,审阅了清洁生产资料,审查了相关记录,审核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论证了清洁生产方案的可行性。在倾听了宏倍斯高管有关清洁生产工作的具体汇报之后,审评领导小组得出了审评结论,对宏倍斯公司实施的各种清洁生产措施予以了肯定,尤其是对既能减少环境危害又能提高废水回用率的宏倍斯三废处理系统予以了高度评价。
鉴于宏倍斯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以及清洁生产方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审评领导小组一直认同推荐宏倍斯公司申报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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