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榆中:供热计量改革“榆中经验”带来“多赢”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能见效益,群众得实惠, 供热事业获得良性发展 ,榆中县“节能暖房”工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建筑节能改造和多元融资的重点突破。随着“节能暖房”改造工程的进行,榆中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正在带来“多赢”。
榆中县在 2011年6月被财政部、住建部确定为首批国家“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城市。目前共投资1.69亿元,完成“节能暖房”工程改造160万平方米。改造后全部实行计量收费,是全国较早开展供热计量收费城市之一。
2009年以来,榆中县新增了6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而供热用煤没有增加,用煤量维持在6万吨(标煤)。据榆中县“节能暖房”工程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后,每平米节约燃煤13.5公斤,完成改造212万平方米每个采暖期通过节煤,可节约资金2300万元。
据了解,榆中县在完成“节能暖房”供热改革工程后,每个采暖期可节约标煤2.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40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20吨,减少烟尘排放量542吨,氮氧化物82吨。平均每平方米采暖煤耗量下降14%,单位面积电耗下降5%,总体节能率为21%。
在榆中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改造工程中,居民成了主要的受益方之一,据测算,改造工程让居民热费支出每平方米降低了20%。
榆中县三电家属院住户裴卷辉告诉记者,实施计量收费后,住宅热用户平均热费支出减少约26%,同时,在同样的供热参数下,用户室内温度普遍提高3至5度,室内舒适度大幅提升。家里孩子上学不在家可以随时关闭房子的暖气,另外也避免了因少数住户不缴费致使整栋楼停暖的现象。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用户还主动加装了双层窗户,节能意识也明显增强。同时,供热计量改革也改变了老百姓购房的价值取向,购房时首先考虑是否是节能建筑、供热分户计量,引领住房建筑向绿色、节能发展。
榆中县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改造工程中,从2005年开始,先后投资3.67亿元,同步改造了热源系统、热网系统、用户系统、收费系统。
改造费用全部由供热企业先垫付,实施计量改造后节省下来的热费由用户和供热企业五五分成。同时,采用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破解了改造资金短缺难题。
榆中县供热站站长罗志荣说,如果按每户100平方米计,一户居民承担了800元改造费用,而经过供热计量改造后,一个采暖季平均每户节约取暖费400多元,也就是说,与改造前相比,两个采暖季节约的费用就基本够改造费用,之后的受益将是长期的。
据了解,2003年,榆中县面临热费收缴率低、供热单位亏损等诸多问题和困难,全县供热采暖欠费户达600多户,热费收缴率不到65%,如此高额的欠费和亏损,严重影响到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行。2011年榆中县被财政部、住建部批准为全国首批十个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县之一。
目前,榆中县已投资1.32亿元,新建、扩建集中联片供热站6处,新装、更换锅炉18台,基本完成了热源系统的改造;榆中县已投资0.66亿元,埋设、改造供热管网55公里,供热能力达到250万平方米,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
2008年,榆中县还投资80多万元,建成供热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对8个热源厂的实时监控,对楼栋热量表和用户热量表数据实现了实时采集和分析。
罗志荣说,仅仅在供热系统计量改造后,锅炉房设施不扩容的情况下,可有效增加供热面积40%以上,如果外墙保温改造后,节能效果更明显,预计可以达到50%以上。降低能耗,对供热单位来说,就直接是增效。
另外,在榆中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改造中,改造了收费系统,设立了统一的缴费大厅,为居民缴费和查询带来了方便,也大大提高了供热单位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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