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今冬供热体制将有重大变革
来源:牡丹晚报
连日秋雨送凉,不少市民已开始关注今冬采暖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将于9月29日在市物价局举行的菏泽城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已确定听证方案和参加人。就市民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
供热体制:
供热企业首次“直管到户”
小区二次供热难题有望破解
“根据9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及市政府要求,今冬供热季,菏泽供热企业将首次‘直管到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冬供热季,供热企业将接管菏泽城区各集中供热小区的二级管网,直接管理到终端用户。为适应供热管理体制变化,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成本监审情况,市物价局拟对菏泽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往年供热季,菏泽城区常常出现因小区二级供热系统出现问题而导致居民家中不热的现象,居民反映强烈。供热企业“直管到户”后,小区二次供热难题有望破解,居民与供热企业沟通也将更加顺畅。
供热价格:
拟调整为用户实交24元/平方米
多数用户热费支出将减少
记者采访了解到,菏泽城区现行居民供热价格为:按住房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元(其中用户交供热企业20元,政府补贴供热企业7元);物业公司加收取小区二级管网运行费。该标准从2008年起执行,至2013年已实施六年。
根据成本监审情况,菏泽供热企业2013年4月—2014年3月供热成本为每平方米26.07元。据调查测算,居民小区二级供热管网平均运行成本为每平方米4.09元。两项合计成本每平方米30.16元。
市物价局9月12日发布《关于召开菏泽市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菏泽城区居民供热价格拟调整方案:按住房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其中用户实交供热企业24元,政府补贴供热企业6元),此价格为供热企业与终端用户的最终结算价格,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价外加收任何费用。对城市低保用热户,最终结算价格按用户实交每平方米20元、政府补贴10元计算。供热企业可以向最终用户直接收取热费,也可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委托物业公司代收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向代收公司支付一定的代收手续费。
按照供热价格拟调整方案,市民热费支出会不会增加?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以2013--2014年供热季为例,菏泽城区大部分集中供热小区居民实交价格为24--26元/平方米(其中交热力公司20元/平方米)。如,菏泽南站小区居民实交25元/平方米,华英嘉园小区居民实交25元/平方米,和平人家小区居民实交24元/平方米,华平小区居民实交24元/平方米。由此可见,如果供热价格按拟调整方案执行,大部分用户热费支出将有所减少。
供热标准:
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
比以往最低温度提高2℃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菏泽供热期间确定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比原来的16℃提高2℃。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有关规定,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比原来的16℃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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