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林:推行农村电采暖 为首都节能减排作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电力公司总经理朱长林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出台农村电采暖电价补贴政策,既有利于节能环保,也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北京大气环境受供暖排放影响较大,空气质量3级以下特别是4、5级天气基本发生在采暖季。”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电力公司总经理朱长林说,目前北京城镇居民采暖基本实现向煤改电、煤改气过渡,但农村地区采暖仍以燃煤为主,影响了首都的空气质量。
朱长林介绍说,北京东、西城文保区已有20.38万户居民实现了“煤改电”,按一个采暖季户均减少燃煤1吨计算(环保局统计数据),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35.6万吨、二氧化硫1.07万吨、氮氧化物1058吨,相当于全市6.6万辆燃油出租车停驶61天。北京农村用电客户共计141万户,如果全部实施电采暖,一个采暖季可减少原煤消耗约400万吨(据调查,农村地区一个采暖季户均燃煤约3吨),可减排二氧化碳约700万吨、二氧化硫约21万吨,减排效果相当于全市6.6万辆燃油出租车停驶3年,必将为首都节能减排和大气环境改善作出更大贡献。
朱长林表示,目前制约农村电采暖发展的关键是电价补贴政策不到位。北京东、西城文保区“煤改电”客户执行优惠电价(采暖季21时至次日6时低谷时段0.3元/千瓦时,其他时段执行居民目录电价0.4883元/千瓦时),并在低谷时段享受政府0.2元/千瓦时补贴,居民客户仅承担0.1元/千瓦时,供电企业负担低谷时段0.1883元/千瓦时的差价。北京农村2012年阶梯电价改革前已采用电采暖的客户,暂执行0.3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但不享受政府补贴,年用电量12275千瓦时/户,其中采暖季9125千瓦时/户,采暖电费支出约3900元,与燃煤采暖费用支出基本持平,目前农村地区电采暖户仅有1.25万,占总户数0.89%;如果与文保区“煤改电”客户执行相同电价政策,农村电采暖客户电费支出约3200元,为燃煤采暖费用的80%;其他电采暖客户,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不享受优惠电价和任何政府补贴,按年用电量12275千瓦时/户计算,采暖电费支出约6200元,相当于煤采暖费用支出的1.6倍,给农村客户造成较大经济负担。
国家出台农村电采暖电价补贴政策,不仅能降低电采暖费用支出,还能提高农户实施电采暖的积极性,减轻电网企业差价补贴压力,既有利于节能环保,也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在北京试点的基础上,可在全国大范围内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