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让节能走得更远
来源:光明日报
当前,我国面临严峻的节能形势。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了3.49%,未完成工信部内部确定的4%目标。而2011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了2.01%,也没有达到3.5%的降幅目标。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引导合理能源消费的理念。
过于浪费和高耗能的产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调整压力。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表示,“十一五”的节能目标虽然基本实现,但也采取了一些行政和非常规的手段。“完全靠市场推动有障碍,比如节能设备有市场需求,但价格高,节能不节钱,老百姓不买”。另一个节能的高招,就是合同能源管理。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节能服务公司出资为业主进行节能改造,业主将未来节约的能源费用作为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据了解,1997年受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开始在国内试行,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牵头,组织北京、山东、辽宁三家公司做试点。
“从1997年的三家公司,到2004年几十家公司,到2010年四五百家,现在已经有2000多家。”中能联盟节能减排咨询中心副主任兰绍辉说。
北京景阳恒泰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全洪波告诉记者,合同能源管理未来蕴藏着巨大市场。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改造的资金、技术、风险,而作为我们节能企业可以用实际节能达到的经济效益收回投资。“比如我们对呼和浩特机场380000平方米的供热面积进行改造,节能改造前原煤用量是24214吨,改造后节省原煤4045吨,节能经济效益达到200万元。”
近日,工信部发布消息称,《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将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节能项目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企业节能提供“一条龙”服务,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节能服务业快速发展。据有关专家预测,在相关政策的扶持下,预计到2015年,节能服务产业规模将突破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值有望达到1500亿元,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有望迎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