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创新为发展众创空间增添新动能
来源:青海省科技厅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青海省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众创空间,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着力提高科技创新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形成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的新格局。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正确把握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建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环境,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的强劲驱动力,先后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3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3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5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青海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7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45号)等系列文件,着力推动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使科技创新真正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提质增效升级。
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着力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两个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改革省级科技计划的财政支持方式、组织和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财政支持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建立落实科技报告制度,不断推动建立高效、开放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发展众创空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组织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成立调研小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研,编制《青海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方案》,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渠道,着力破除创业创新的障碍,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渠道,推动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让创新真正落实到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组织力量研究制定《青海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行动方案》,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创新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格局,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创新力量。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在调研制定《青海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行动方案》基础上,设立每年5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资金,对在校大学生和国内外大学毕业10年内的大学生在青创新创业给予资金扶持,并提供技术来源、创业辅导、财务咨询、贷款风险补偿等服务,支持大学生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同时,依托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及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构建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在加大对省内各创业园等创业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安排资金对创客空间、创业奶茶、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支持,进一步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