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措施”提高采购效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抢抓机遇、创新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认真查找、剖析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影响效率的诸多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
一是针对采购数量激增的问题,探索批量采购。在采购高峰期,采取批量采购、合并采购等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及民生项目采购,并临时调整工作人员充实主要部门工作力量,达到提高采购项目执行效率的目的。
二是针对因需求不合规导致周期长问题,开展指导服务。加强采购需求编制的指导,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时,可以随时与中心相关类别采购项目负责部门联系,咨询采购需求编制和采购文件编制事宜。同时,中心完善了采购需求填报说明,为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提供参考。
三是针对供应商不足废标率高的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为了提高供应商的参与度,降低废标率,中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联系,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发布工作,扩大采购信息公告的传播范围和途径。
四是针对项目提报时间不均衡的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2015年,采购单位申报采购计划数量最少的为2月份,接收项目26个,最多的为11月份,接收项目207个。下半年申报计划数占全年计划数的七成多,第四季度数占全年总数的四成。采购单位申报采购计划时间不均衡,导致执行项目数量在个别时间段内急剧增加。中心加强了对采购单位经办人及其领导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加大工作程序的宣传,让采购单位了解法定公示期(公开招标需公示20日),打好提前量,同时回避年末采购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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