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政策分析
来源:慧聪家居采暖网
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
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以下简称《优惠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至此,北京市在经过几年的电采暖试点、推广后,终于就电采暖的使用出台了能够广泛适用、强有力的优惠政策。现就该政策的出台背景、该政策的核心内容、政策中体现的经济机制等方面分析如下:
一、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的出台背景
1、控制大气污染的需要
随着北京市经济的发展、环保意识的提高,社会各界对于环保问题越来越重视。北京市大气污染严重,不仅关系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而且影响城市形象和可持续战略的发展。现在影响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是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而采暖季燃煤取暖排放的污染物大多是低空排放,由于北京市周边环山,所以污染物很难扩散,聚集在北京上空,极大的影响了冬季的大气质量。所以北京市政府正在下大力气推广清洁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以达到替代燃煤,控制污染的目的。
2、解决历史文化保护区采暖问题的需要
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有关政策,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建筑将以院落为单位逐步更新,维持原有街区传统风貌。由于保护区内将逐步取消小煤炉取暖,同时保护区内的胡同又太窄,铺设燃气中压管道没有足够的安全间距,所以,在燃煤、燃气都不可行的前提下,只能采用电采暖。
3、进行需求侧管理,开拓电力市场的需要
华北地区水电资源匮乏,95%左右的装机容量是火电机组,而峰谷差日见加大,电网调峰压力越来越重,现已经要求火电机组出力在电网需要时必须深度调峰到铭牌容量的40%。以北京为例,2002年1-8月累计峰谷差为41.97%,北京历史最大负荷为824万千瓦,而当天,即8月2日的最小符合不足440万千瓦。所以迫切需要大力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推广蓄能式电采暖就成为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为了和天然气等其他能源竞争,占领更多的能源消费市场份额,推广电采暖也成为一个重要选择。
4、降低电采暖初投资、运行费用,使其能够被广泛接受的需要
由于电采暖初投资费用(增容改造等)较高,北京市现有电价水平下的电采暖运行费用也较高,所以推广电采暖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只有通过经济手段降低初投资、运行费用,电采暖才能够被更广泛地接受。
二、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的核心内容
1、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至0.2元/千瓦时
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含三峡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计费。对于居民用户来说,采用分户式电采暖的,低谷优惠时段内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
北京市现行的民用天然气价格为1.8元/立方米,以天然气发热量为7000大卡/立方米,电发热量为860大卡/千瓦时计,产生7000大卡发热量需要用电8.14千瓦时。如果全部使用低谷电、享受优惠的话,电费支出为1.628元,比天然气略低。这样一个价格水平,可以使得电采暖在同等条件下,运行费用比天然气略低或持平,并且也保证了发、输、配电的边际成本能够得到补偿。
2、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居民电采暖的外线改造费用由电力企业负担
北京市政府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电采暖示范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平房居民采用电采暖,其改造工程以供电企业与用户的产权分界点为界,供电企业负责分界点以外的外电源、配电线路以及用户电能计量装置的改造工程及资金。
这样以来,电力企业负担了4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平房居民电采暖的外线改造费用,极大程度上减少了其供电设施的初投资费用,使得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平房居民广泛使用电采暖成为可能,为解决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平房居民采暖问题扫平了障碍。
3、为广大用户提供免费的电采暖有关信息平台
通过鼓励电采暖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企业进行登记,并把登记的情况通过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网站等媒体公布于众,对电采暖企业、设备根据其业绩状况择优公示,来规范电采暖市场。并通过网络,为广大用户提供简便易行、免费的信息平台,保证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得广大用户在选用电采暖设备时,能够方便、及时地了解相关信息,有效监督有关企业,保证其利益尽可能不受损害。这样以来可以尽可能的使用户用得起、用得好电采暖。
三、发电侧电价联动是该优惠政策能够执行的关键
1
、采暖电锅炉低谷用电优惠至
0.16元/千瓦时政策未能推广的经验教训
早在2000年4月份,北京市有关部门曾经出台了“供暖电锅炉低谷用电价格实行优惠电价即0.16元/千瓦时”的优惠政策。政策出台后,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京津唐地区厂网分开进展很快,发电企业的收益不再能从电网经营企业体现出来,执行优惠政策将导致电网经营企业由于对用户让利而亏损。所以,在执行过程中,该政策被附加了比较苛刻的限制条件,致使真正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用户屈指可数,未能起到推广电采暖的效果,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使用电采暖的信心。
有鉴于此,如何在优惠政策中保证相关各方的经济利益,使得各方都能够主动地参与、推动政策的执行成为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先决因素。
推广电采暖无疑是开拓电力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如果用户一旦采用了天然气采暖,由于初投资已经发生、电采暖运行费用又较高,所以用户在以后的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都不会再改用电采暖。而一旦用户采用了电采暖且享受到低谷优惠政策,基于同样的理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不会改用天然气采暖。而相对于居民生活电量来说,电采暖电量很大,是一块良好的市场。并且,通过价格杠杆鼓励用户尽可能利用低谷电,会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削峰填谷的需求侧管理作用,减少发电企业的调峰压力,增加其经济效益。发电企业无疑将是电采暖低谷优惠政策的受益者。这样,把发电企业引入电采暖低谷优惠政策就成为可能,尤其是在开拓低谷电力市场方面。
这就导致了《优惠办法》中电价联动机制的产生。
2、电价联动机制
《优惠办法》中规定:“实施电采暖优惠政策导致供电企业的电费减收,由电网企业按照售电收入减收与购电费用减支相平衡的原则,组织发电企业实行电价联动予以解决,在实施中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电价联动实施细则中规定:“实施电采暖优惠政策导致供电企业的电费减收金额为京津唐地区本年度平均售电价和低谷优惠电价的差额与实际发生的低谷优惠电量的乘积”;“电网经营企业减支的购电金额为各发电企业的协商电价低于其临时结算电价的差额乘以其低谷认购电量的资金总和”;“参与电价联动的发电企业在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年度计划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增发认购的电量”;“根据其认购的低谷电量,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其调峰幅度”。
3、各方利益分析
通过电价联动,用户、电网经营企业、发电企业的利益都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各方都有一定的积极性参与电采暖低谷优惠政策的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1)电采暖用户。对于分户式居民电采暖用户来说,其采暖期间低谷用电无论是采暖用电还是其他生活用电一律从0.44元/千瓦时降至0.2元/千瓦时,优惠幅度高达54.5%;对于其它电采暖用户来说,其低谷采暖电量从0.247~0.295元/千瓦时降至0.2元/千瓦时,优惠幅度为23.5~47.5%。毋庸置疑,用户是该政策最大的受益者。
(2)电网经营企业。由于北京市夏季最大负荷高于冬季最大负荷,推广电采暖只会增加冬季的用电负荷,并且更多的是增加低谷用电,所以鼓励电采暖不会给输电网络带来压力,不用增加有关投资。由于电采暖用电负荷水平较高,所以一旦满足电采暖的供电要求,电采暖用户的配网、小区内供电设施就能够满足夏季空调负荷等现有各种情况的用电需要,解决了相应的配电网络容量问题,提高了供电可*性,而北京地区刚刚进行的电价调整中考虑了这部分资金,所以配网方面也不会使电网经营企业增加成本。对于实行了优惠的电采暖电量,通过实施电价联动,电网经营企业最终得到的售电价格实际为京津唐地区本年度平均售电价,所以不会给电网经营企业带来亏损。同时,由于电采暖电量属于新增的电力市场,从边际成本角度看,在平均售电价下反而会为电网经营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
(3)发电企业。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低谷认购电量是计划外新增的电量,获得该电量会减少其调峰压力,提高发电设备利用效率,从而提高发电效率、延长设备寿命、减少检修费用,从这一角度看,会为发电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另外,对于低谷认购电量的发电成本,应按照边际成本计算,而京津唐地区燃煤电厂的燃料成本在0.06~0.10元/千瓦时左右,在0.16元/千瓦时的上限限制下,发电企业也会有一定的效益。
所以,电价联动机制是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政策能够出台并实施的关键因素。正是通过这一机制的实施协调了有关各方的利益,使得各方都能够努力,支持优惠政策的实施。
四、该政策对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启示
《优惠办法》的执行无疑将会开拓一块新的电力市场,市场的扩大使得参与各方从中受益成为可能,电价联动机制的实施使得各方的利益和积极性得到保证,使得《优惠办法》的执行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