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第三期空调批量集采启动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日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第三期(三季度)空调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该项目共采购普通民用空调19655台,项目总预算为8069.0644万元,共分为6包。其中第三、四、五、六包均为单个采购人设置。第一包为普通民用变频空调,预算为3202.25万元;第二包为普通民用定速空调,预算为2963.73万元;第三包为西南财经大学空调,预算为732.56万元;第四包为北京邮电大学本部宿舍空调,预算957.8244万元;第五包为分体定速壁挂机-单冷,预算为120万元;第六包为华南植物园分体变频壁挂机4,预算为人民币92.7万元。
该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生产厂商;供应商须提供中标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方案、查询操作说明及演示地址;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设备在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清楚标注所投机型,投标设备检验报告。同时,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所投所有产品至少6年整机免费保修;产品发生故障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备机服务;提供设立的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列表,内容包括负责人、负责区域、联系电话、邮箱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该列表随中标公告公示。
该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履约时间为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评标办法延续上一期的做法,仍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该项目根据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后续通知的要求,对于中央预算单位在验收书上或书面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问题,采购中心将及时组织核查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按国家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及有关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供应商赔偿责任,并上报财政部。中标供应商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财政部将依据相关规定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该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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